一、研習課程訂於 109 年 3 月 7 日及 5 月 2 日假臺東縣臺東市康樂國小辦理,參加對象以公立國民小學(含國立學校)現職教師、已完成學習扶助現職教師研習時數,且擔任校內學習扶助課程之教學人員為優先。各場次依研習場地限制以 100 人為限額滿為止,相關研習資訊請詳閱研習課程計畫,並同步公告於該署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及科技化評量系統最新消息處。 |
二、 | 本案經學校薦派參加旨揭研習人員,請惠允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