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本市 109 年度特教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8 年 12 月 18 日興國資字第 1080008719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 109 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 109 年度服務本市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之相關專業人員,參加人員須全程參與 1 場次研習,始獲本市 109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全程參與各研習者各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
三、 | 本研習時間及地點(擇一參加即可): |
(一) | 109 年 1 月 5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元生國小 4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文化二路 161 號)辦理。 |
(二) | 109 年 1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元生國小 4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文化二路 161 號)辦理。 |
(三) | 109 年 2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假本市興南國中 3 樓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
四、 |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各場次研習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8)、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
五、 | 旨揭研習計畫可至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mail.hnjh.tyc.edu.tw/tcsserc10)→各類研習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