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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對象
- 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計畫相關人士推薦候選培訓人員,資格條件建議如下:
- 各縣市之補救教學種子教師和督導人才儲訓班人員(名單請詳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
- 各縣市補救教學績優學校教師。
- 各縣市輔導團員,以補救教學入班輔導為主要職責者。
- 教育部或各縣市補救教學訪視委員。
- 各縣市及師大計畫團隊推薦之優良教師、退休資深教師。
- 上述推薦人選須具受訓學科五年以上正式教學經驗(依公私立學校正式教師聘書年資,國小英語科須特別敘明)。
有意願者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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