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 108 年度特教心理評量人員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綜合研判研習一案,請轉知貴校相關人員(如附件)報名參加。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108 年 5 月 22 日東門北特字第 1080004302 號函辦理。 |
二、 | 本研習對象及地點: |
(一) | 對象:本市儲備或初階心理評量人員為優先;本市進階心理評量人員對於議題有興趣者次之。 |
(二) | 地點:東門國小(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綜合大樓。 |
三、 | 各梯次研習時間與主題: |
(一) | 108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前的晤談與觀察技巧。 |
(二) | 108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資料收集與個案綜合研判。 |
(三) | 108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精神性疾患的資料收集與個案綜合研判。 |
(四) | 108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三):憂鬱性疾患的資料收集與個案綜合研判。 |
(五) | 108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焦慮性疾患的資料收集與個案綜合研判。 |
四、 |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每梯次辦理前一日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
五、 | 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各個梯次研習者各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
六、 | 另東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
七、 | 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