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實施計畫暨本局 106 年 5 月 19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38836 號函續辦。
二、本案係透過辦理發明展及發明相關教學課程,以解決生活問題為前提,培養學生從生活中發現問題,動手實作以解決困境,進而創思發明、樂活學習,成為小小發明家。
三、本案分為「工作坊、研習及說明會」、「初審」、「複審」及「優良作品展覽暨頒獎典禮」等 4 類,摘錄如下(請詳參附件):
(一)工作坊、研習及說明會(時間由平興國中另函通知):
1、學生產出型工作坊:分為 3D 列印與創造發明、機關與發明等 2 項,對創造力及發明展有興趣之本市各國中小學生,每場次 25 人為限(詳如附件)。
2、發明展教師工作坊:以本市各國中小教師及學生為對象,假平興國中辦理(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2 場次。
3、發明展教師說明研習:每校務必派 1 名教師參加。
(二)初審:
1、參加對象:以本市各國中小學生為對象,計分國中組及國小組等 2 組。
2、繳件日期: 106 年 9 月 22 日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平興國中,逾時送件者不得參賽。
(三)複審:
1、參加對象:經初審合格之隊伍。
2、繳件日期: 106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1 日將參賽實體作品送至複審會場, 106 年 10 月 12 日(暫訂)複審,請詳參計畫說明。
(四)優良作品展覽暨頒獎典禮:展示獲選優良團隊作品,以供分享交流,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
四、本案參加工作坊、研習及說明會、複審之(帶隊)教師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獎勵方式:各組取特優 4 件、優等 6 件、甲等 10 件、佳作 10 件,各頒發狀 1 紙外,特優團隊頒發圖書禮券 3,000 元、優等團隊頒發圖書禮券 2,000 元、甲等團隊頒發圖書禮券 800 元等以資鼓勵;特優之指導老師核敘嘉獎 2 次,優等核敘嘉獎 1 次,甲等核頒獎狀 1 紙。
六、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平興國中教務處廖組長,電話:(03)4918239 轉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