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師踴躍參加,並請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一、本研習課程訂於 108 年 5 月 25 日(星期六)、 6 月 1 日(星期六)及 6 月 15 日(星期六)假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辦理,參加對象以公立國民小學(含國立學校)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現職教師 8 小時研習時數,且擔任校內補救教學班之教學人員為優先。囿於場地限制以 100 人為限額滿為止,相關研習資訊請詳閱研習課程計畫。
四、本案出席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