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第 18 屆文薈獎--全國身心 障礙者文藝獎」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3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08003608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5 日止。 三、本案徵件組別設有大專社會組、高中(職)、國中、國小學 生組,凡身心障礙學生皆可投稿參賽。 四、檢附旨揭活動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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