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2 條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108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大園國小六社教室。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人數 20 人。 四、因研習主題涉本市大園區文化資產--大園尖山考古遺址,請大園區各國民小學擇派教師與會。 五、全程參與者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2 小時,敬請學校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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