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職 8 小時或非現職 18 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
2、學校實際參與補救教學教師,增進運用補救教學之教學策略,強化各校補救教學成效。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3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
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五)、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該校停車位有限,請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