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各級學校依下列要點.落實旨揭工作:
(一)加強警衛門禁管控:非校園開放時間,應強化校園門禁
規定,倘校外人士進入校園除於警衛室換證外,應穿著
本市校園訪客貴賓背心以利師生辨識,並嚴禁自行進入
校園。
(二)完善校園監視系統:各校宜定期自我檢視監視系統數
量,並保持系統運作正常。
(三)避免學生獨處情形:宣導學生勿單獨過早到校,若有提
早到校時,學校應留意學生安全,規劃集中管理,避免
學生單獨滯留教室;放學後配合廣播提醒學生儘速離開
校園,務必結伴同行;若家長無法即時到校接送者,應
妥適安排照護,並建立親師生之間即時有效聯絡方式。
課餘時學生不單獨留在教室、上廁所及前往校園偏僻死
角,以確保自身安全,倘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
立即通知師長。
(四)落實定期宣導防治:請各校利用集會與課堂時間向師生
宣導自我保護及被害預防觀念(每月至少 1 次),製作「校
園危險地圖」並依據「國民中小學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
作自主檢核表」每學期至少自我檢核 1 次,不定期依環境
變化重新檢核。
(五)善用「校園安全管理手冊」內容對所屬人員加強宣導,
手冊列入業務移交,相關資訊請至國教署學務校安組校
園安全防護科(http://203.68.64.40/)網站下載應用。
二、本局將不定期進行學校校園安全維護情形實地檢核,俾利
防杜危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