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 107 年度初階心理評量人員鑑定與心理評量工作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107 年 12 月 11 日東門特字第 1070009737 號函辦理。 |
二、 | 本研習對象: |
(一) | 各國小儲備或初階心理評量人員,每校至少指派一人參加。 |
(二) | 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之高階、進階或國中初階心理評量人員。 |
三、 | 研習時間: 107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40 分。 |
四、 | 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綜合大樓 2 樓視聽教室。 |
五、 |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7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二)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
六、 | 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貴校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
七、 | 另東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
八、 | 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