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9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110389 號函及本局 107 年 10 月 1 日桃教中字第 1070080491 號函續辦理。
二、本案為語文領域英語文課程綱要種子講師研習課程,通過薦派參與並通過種子講師相關研習之人員,將成為本局推動新課綱之重要人力資源。
三、旨揭研習活動訊息如下::
(一)辦理時間: 107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一)。
(二)辦理地點:基隆市明德國中(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 20 號)
四、旨揭計畫相關資料請至 http://203.64.159.95/12basic/12basic_f/index.php?p=47 處瀏覽。
五、貴校師長為本局薦派參加旨揭研習之國教輔導團團員,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差)假,所需代理代課費及差旅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及本局補助辦理之精進國中小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相關計畫項下支應(請洽團員所屬輔導小組召集學校),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