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 字第 1070127401 號函辦理。 二、各貴校應加強校園安全,對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做好管控 ,並提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校應禁止校外人士(含補習班)入校發放文宣品。 (二)學校對校園內人員進出管制規定(含發現校外人士在教 學區活動之通報流程),應向學生宣導,以執行校園安全 維護。 (三)校園場地開放應做好開放空間區隔,避免校外人士誤入 教學區,影響師生教學活動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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