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南國中(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107 學年度特殊教育溝通輔具推廣研習」一案。
| 一、 |
依據興南國中 107 年 10 月 12 日興國資字第 1070006867 號函辦理。 |
| (一) |
研習時間: 107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108 年 5 月 18 日止(如實施計畫排定時間)。 |
| (二) |
研習地點:興南國中視聽教室(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 |
| 1、 |
第 1 階段-通識課程:開放全市教師, 80 人報名額滿即止。 |
| 2、 |
第 2 階段-工作坊:由於工作坊課程屬進階性質,須先全程參與通識課程,具備基礎知能,三個工作坊各 12 人報名額滿即止。 |
| 3、 |
第 3 階段-成果發表:開放全市教師, 80 人報名額滿即止。 |
| (四) |
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 107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開啟查詢--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上)登錄單位(市立興南國中)報名。 |
| (五) |
研習證明:取得通識課程 6 小時及任一工作坊 12 小時者(共計 18 小時),核發「溝通輔具研習證明」,作為推廣溝通輔具延聘對象,於未來協助並支持推廣溝通輔具相關事宜。 |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研習當日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倘適逢例假日,得於研習結束 1 年內,在不影響校務、教學原則下擇日補休。 |
| 四、 |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興南國中(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03)4629991 分機 113 。 |
| 五、 |
檢附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科(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