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重申差勤管理及請假流程相關規定,重要會議及研習,若有要事無法參加者,請親持請假簿向校長說明及核章後,完成請假程序。
1.以請假「天數」(二天以上)及「假別」(因公者)來決定授權的原則,二天以內請假者(事病假或補休等假別),授權由單位主管核章後即完成請假程序,公差假者及二天以上者,由校長核章。
2.另外:本校重要會議(例如夕會、校務會議)或研習,盡量避免請假,若有要事,仍須請假者,請親持請假簿向校長說明及核章後,始完成請假程序。
3.強調落實差勤管理及請假規定,切勿不假外出或遲到早退情形,以符法制及保障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