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原則及本局 106 年 2 月 14 日桃教體字第第 1060011200 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 7 月 6 日(星期四)、 7 月 7 日(星期五)二天,計 1 梯次。
(一)106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二)106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三、參加人數:每梯次 100 人。
四、研習地點:大忠國小三樓視聽教室(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 18 號,電話:03-3635206#311)。
五、研習對象: 本市學校護理人員或教職員工欲取得基本救命術指導員合格證書者。
六、報名方式:請於 106 年 6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後逕上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 http://passport.tyc.edu.tw/)-大忠國小項下登錄報名。
七、錄取人員於研習當日相關注意事項如下,敬請協助配合:
(一)為利各項急救訓練操作活動方便敬請穿著輕便服裝(體育服尤佳)。
(二)該校停車位有限,請參加研習人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三)另為響應環保,請參加研習學員自備環保杯、環保筷。
八、檢附研習課程計畫 1 份,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並適用「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請假代理人員僱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