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連郁涵
電話: 03-3322101#7573
電子信箱: 10047632@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桃教人字第 107003223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重申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幼兒園)應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07 年 3 月 28 日桃教人字第 1070023543 號函計達。
二、邇來接獲民眾檢舉,學校為民意代表發放宣傳品,疑似違反行政中立等情事,爰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向教職員工加強宣導行政中立之觀念,避免違反規定。
三、另依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以維持教育中立原則。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