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林雅婷
電話: 03-3322101#7416
電子信箱: 1001381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 107003263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七(380072500Y0000000_1070032639_Attach01.doc 、 380072500Y0000000_1070032639_Attach02.doc)
主旨:有關本市 107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公開作業相關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7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旨揭作業訂於 10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假新明國小辦理,作業程序為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時辦理報到; 9 時進行作業,採人工公開唱名貼缺,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作業中倘無屬意學校,可申請保留,俟屬意學校有缺時得要求優先貼缺,若同時有 2 人以上時,則依積分順序貼缺。
三、本案介聘順序依序為:學前特教班教師介聘、幼兒園普通班教師介聘、國小特教班教師介聘、國小藝術才能班教師介聘、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介聘、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介聘、國小原住民族籍教師介聘、國小普通班教師介聘、國小普通班行政專長介聘。
四、本案請經介聘成功之教師於 10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前至介聘學校報到,同時接受各校教評會審查,各校審查結果請於下午 3 時 30 分前務必傳真回報義興國小(傳真: 4913748 ;聯絡電話: 4913700 轉 210 )。
五、參加本次市內介聘公開作業之教師於課(業)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駕照、健保卡、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之一辦理報到。
六、請參加介聘教師預估交通時間提早到場準備,另新明國小不提供汽車停車位,爰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騎乘機車前往。
七、檢附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作業教評會審查回報通知書各 1 份,另可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 http://teacher.tyc.edu.tw/)法規與表件中下載。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大竹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本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本局特殊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學輔校安室(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