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口腔保健議題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辦理目的係結合學生藝文專長,透過創意海報設計製作過程,增強學生對口腔保健議題的認知,建立正確維護口腔保健的觀念。 |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
| (二) | 學校: |
| 1、 | 本市口腔保健議題之潛力及協力學校務必參加。 |
| (1) | 國小: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各一件﹐共兩件參賽﹐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 (2) | 國中:每校兩件﹐每位學生限投稿一件。 |
| 2、 | 本市其他公私立學校自由參加(外縣市作品不受理):一件至二件參賽﹐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 (三) | 參賽學生獎勵: |
| 1、 | 第一名(各組 1 名,共計 3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2,000 元。 |
| 2、 | 第二名(各組 2 名,共計 6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1,500 元。 |
| 3、 | 第三名(各組 3 名,共計 9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1,000 元。 |
| 4、 | 佳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 1 紙。 |
| (四) | 指導老師獎勵: |
| 1、 | 第一名:嘉獎兩次。 |
| 2、 | 第二名嘉獎乙次。 |
| 3、 | 第三名獎狀乙紙。 |
| 4、 | 佳作獎狀乙紙。 |
| 5、 | 以上敘獎,將擇優擇一敘獎,不重覆敘獎。 |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郵戳為慿)將填妥之「報名表(如附件一)」黏貼於畫紙背面右下角處(可貼縮小版報名表),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二)」一併親送或寄送至高榮國小(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上路一段一號,高榮國小學務處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口腔保健海報」字樣。 |
| 五、 | 另於作品送達前請將報名名單(附件三 excel 電子檔) e-mail 至 goven@ms.tyc.edu.tw ,以利後續評選及獎勵事宜。 |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高榮國小衛生組長,電話:(03)4782314 分機 313 。 |
| 七、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報名名單(附件三 excel 電子檔)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