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菸害防制法」已自 112 年 3 月 22 日起修正施行,依該法第 15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電子煙),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
二、 | 近年來菸商刻意採用各種行銷手法,如:添加花香、果香等添加物於傳統菸品掩蓋菸草辛辣的刺激味,以吸引青少年好奇使用導致吸菸人數上升;然而電子煙興起,其造型新穎多變且取得容易,加上同儕影響而開始嘗試,使得抽煙比例亦也增加;且使用多元行銷手法向學生促銷類菸品,以傳銷方式鼓勵未成年者介紹買家、鎖定未成年學生加入社群等。 |
三、 | 請貴校依「菸害防制法」及「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相關規定加強辦理菸害防制及罰則等認知教育,並落實無菸校園環境,同時透過各種管道(學校校網、電視無聲廣播、跑馬燈等)或其他適當管道,加強菸害防制宣導,提升校內師生菸(煙)品危害及拒菸(煙)識能,對於校內吸菸行為應落實巡查工作,以阻卻吸菸行為,確實維持校內的無菸環境,以保障學生與教職員工健康;倘知悉菸品提供或販售來源,請提報本府衛生局查處,並依校內規範處理,實施戒菸教育及輔導等措施。 |
四、 | 有關菸害(含電子煙)衛教素材如下,請善加運用: |
(一) |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你知道嗎?電子煙及加熱菸的真相絢麗包裝下的迷幻陷阱」」懶人包及醫師圖解(hhttps://cpd.moe.gov.tw/articleInfo?id=36526 )。 |
(二)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專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1)。 |
(三)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 99 之菸害防制館(https://health99.hpa.gov.tw/theme/4)。 |
(四)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 99 之衛教資源(含宣導素材)(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 。 |
(五) | Yahoo 奇摩「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
(六)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電子煙防制宣導紅布條、跑馬燈文案(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5IMD75XiRC2keiBsluc5VwAPDW2tsO?dmr=1&ec=wgc-drive-hero-go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