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114 年 8 月 19 日 114 遠(企)字第 40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本市國小在校生 40 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3,000 元;國中在校生 40 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4,000 元,獎學金由該基金會於 114 年 12 月以電匯方式直接撥入核定學校公庫。
三、為符合捐贈單位照顧本市弱勢學生美意,請各校審慎評估推薦,基金會將核定補助名單,並於 114 年 10 月 9 日公告獲獎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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