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府 114 年 7 月 15 日府人給字第 1140197880 號函計達。 |
二、 | 旨揭賽事訂於 114 年 8 月 2 日假富暘羽球育樂旗艦館舉行,因場地規模限制並為符場館所定場地使用規範,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穿著:參賽隊員請穿著羽球鞋、膠底運動鞋或白色鞋底之室內專用運動鞋,另參加人員務請避免穿著高跟鞋。 |
(二) | 飲食:請務必遵守場館內禁止飲食區域限制,球場及場邊準備區僅開放飲用水及運動飲料,如有其他飲食需求,務請至場館外休息暨用餐區;另場館內備有飲水機,為配合環保政策,請參加人員自備水壺並多加利用。 |
(三) | 交通:場館停車空間有限,賽事當日僅供具貴賓證之汽車停放,另開放部分空間供參加人員停放機車,至參加人員停放汽車需求,請運用周邊已申請開放停車路段,並盡量共乘或利用大眾交通工具。 |
(四) | 休息區:考量場館內座位有限,僅供參賽隊員及隊伍必要行政管理人力出賽前準備使用,其餘人員請至場館外休息暨用餐區,以免影響賽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