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4 年 6 月 20 日中選務字第 1143150411 號號函, 114 年第 11 屆立法委員罷免案定於 114 年 7 月 26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
二、 | 歷年選務工作得以順利圓滿完成,均仰賴各機關、學校全力投入協助,爰祈再次借重公教人員豐富之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之立場,協助擔任本次工作。 |
三、 | 每間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主任管理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 主任監察員除現任公教人員外,退休人員亦可擔任,年滿 20 歲以上;本次公民投票案之管理員為 5 名,需 2 人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且全員皆須年滿 18 歲。 |
四、 | 有意願報名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於 114 年 7 月 1 日前填妥 114 年第 11 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並以傳真或電子郵件( 10053210@mail.tycg.gov.tw )送本公所民政課彙辦。 |
五、 | 有關工作人員敘獎及工作費事宜,暫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