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26699 號函辦理。 |
二、 | 請依旨揭計畫第 4 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推薦名額請依本計畫第四點所定表揚名額上限加倍推薦。 |
三、 | 推薦人員或團體以未曾接受本計畫或相關部會類似性質之表揚者為優先,俾增加各界參選機會。 |
四、 | 相關推薦作業請按本計畫辦理,推薦單位請於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加蓋印信,並於 1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資料函報本局,另請以電子郵件傳送可編輯之推薦表檔案至承辦人電子信箱(10028579@ms.tyc.edu.tw),逾期不予受理。 |
五、 | 「第 1 屆至第 26 屆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名冊」,請至法務部網站下載使用(連結: 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748/2761/Nodeli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