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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 張嘉丰 - 教務處 | 2024-12-03 | 點閱數: 5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3970 號。
二、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 111 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 國教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參與培訓支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1 校以薦派 1 人為原則。
(二) 報名方式:
1、 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實施計畫附件二)並先至網頁( https://forms.gle/P37w8KtGL4ZyzJuX9 )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 11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
2、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 113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前公告,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三) 課程安排:
1、 培訓時間預計 114 年 1 月至 114 年 6 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
2、 課程時數為 108 小時,課程安排每週 1 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四) 培訓地點:每期實體課程地點安排於適當地點辦理(依培訓公告網頁為準),且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
(五) 課程規劃:初級臺灣手語、中級臺灣手語、學科課程(臺灣手語課綱介紹、臺灣手語語法、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聾人文化)。
(六) 課程內容:
1、 臺灣手語實體課程每週 1 天(將培訓學員分為 A 、 B 兩組,其中 A 組為星期一上課; B 組為星期五上課,詳細分配如附件 3 ),課程結束後,辦理臺灣手語測驗,通過者續上學科課程。
2、 線上非同步課程請學員於課餘時間自行研習。
(七) 訓後測驗:
1、 方式:採筆試、手語測驗及教學演示 3 項進行測驗。
2、 內容:以本培訓課程內容為測驗範圍。
(八) 核發證書: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參與培訓課程節數規範,且筆試、手語測驗及教學演示等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方可取得「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
(九)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十) 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第 1 期培訓報名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P37w8KtGL4ZyzJuX9)。
(十一)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 11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以線上會議方式(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MTID=m923743634b9b49158aae0a33c092c50d )辦理,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供參。
四、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 05 ) 2263411 分機 2430 、 2431 、 2433 及 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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