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1 月 11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3280525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為持續落實校園反毒教育,同時提供學生參與觀賞藝文演出機會,請各國中、小學校評估申請反毒戲劇入校演出需求,依據申請說明(附件 1 )並參考場地需求協調事項(附件 2 ),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完成需求場次調查表(附件 3 )報局彙辦,如有申請計畫性巡演或偏鄉學校有師生跨(併)校觀賞接駁車輛經費需求者,得依各校需求擬訂實施計畫(附件 4 )依前述時間併案陳報。 |
三、 | 本巡演屬公益性質,各校須自行支應場地、水電空調等行政庶務費用;各校所報調查表(含實施計畫)後續由教育部召開審查會議,依各校巡演動線、演出日期、計畫可行性等綜合評估後核定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