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19755 號函、本府 113 年 10 月 9 日府交工字第 1130282774 號函及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11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30102656 號函辦理。 |
二、 | 為延續行政院「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行政院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擴大推動行人安全環境提升工作,透過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以改善人行空間。 |
三、 | 貴校如有校園周邊改善需求及主要通學廊道路徑申請需求,欲申請旨案計畫,請於 11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函送本府交通局辦理並配合填報相關資料。 |
四、 | 檢附「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補助執行要點」及「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申請補助須知」(請至雲端硬碟下載: https://space2.thb.gov.tw/d/s/xhJ4GUwQWN2H5OFJVxYTxR2t84GFmJ9t/W4FW_FL_Ly5UalWG7EsJchHPrwUSqMgi-a8ng3KwaNws)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