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生命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表彰積極健康和諧關懷的生命態度,促進學生正向思考及宣導「不用自傷解決問題」,激發學生對生命鬥士之同理心,內化為珍惜生命,瞭解生命意義,進而營造熱愛生命及健康快樂的友善校園。 |
三、 | 旨揭課程計畫申請說明如下: |
(一) | 巡迴演講辦理場次:全市預計辦理 10 場。 |
(二) | 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 1 萬元整(詳如旨揭實施計畫附件一:生命鬥士巡迴演講申請表經費概算)。 |
(三) | 巡迴演講辦理時間: 113 年 9 月至 11 月,並於 11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核結。 |
(四) | 演講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含市立高中)學生、教師、家長。 |
(五) | 活動實施方式:辦理生命鬥士講座,並將生命鬥士演講融入自傷防制、情緒教育或心理健康等元素議題,進行課程設計,為該講座設計講座前的課前引導,與講座後的延伸思考課程。並依據演講內容設計多元評量機制,可採正式問卷、開放式討論、質性意見調查等方式,檢視學生、教師及家長的回饋,啟動師生溝通,以有效評量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達成之成效。 |
(六) | 成果資料(請同時檢附紙本及電子檔光碟): |
1、 | 封面:以 A4 紙張規格加封面裝訂成冊,封面註明單位全銜、活動名稱、日期等。 |
2、 | 內容:實施計畫、演講內容(講義、手冊資料、實況錄影三項至少一項)、照片 8 張,回饋評量(依辦理對象彙整學生、教師及家長的回饋各三份)、成果報告表。 |
(七) | 生命鬥士名單:請參考旨揭實施計畫附件五所列名單或可自行聘請勇於面對生命困境的鬥士。 |
(八) | 申請方式: |
1、 | 請各校利用申請表(如旨揭實施計畫附件),填具相關資料及經費概算表經核章後,於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前,逕送(寄)文山國小輔導室( 33056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 120 號),信封請註明申請生命鬥士。 |
2、 | 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
(1) | 以遴選校內生命教育種子教師 1 至 2 名且報名本市辦理之 112 年度生命教育研習之學校優先錄取(申請時請檢附參與相關研習之證明)。 |
(2) | 近二年未申請過本計畫之學校。 |
(3) | 近二年辦理及核結紀錄良好。 |
(4) | 報名順序。 |
四、 | 本案若有疑問,請洽文山國小輔導室主任,聯絡電話: 3601400 轉 610 。 |
五、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