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501144 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
三、 | 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
(一) |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 1 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
(二) | 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共 3 組分別進行評選。 |
(三) | 報名方式: |
1、 | 本局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請將紙本報名資料及光碟,逕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憑辦。 |
2、 | 自行報名: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上組成),請將紙本報名資料及光碟,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電資暨綜合教學大樓 A106 室)」。 |
(四) | 報名時間: |
1、 | 本局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止。 |
2、 | 跨校團隊:自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止。 |
(五) | 獎勵方式: |
1、 | 選取國小、國中、高中各組特優 1 至 5 隊、優等 1 至 5 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 1 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並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率應在 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
2、 | 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送於 114 年「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 |
(六) | 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8vGGmd 。 |
四、 |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聯絡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1288 )。 |
五、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