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12 月 18 日桃教中字第 1120124855 號函辦理,同意完成本校 113 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 6 學分加 2 分,最高採計 8 分。 |
二、 | 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本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 12 學分。 |
三、 | 本案培訓期間暫定自 113 年 3 月 2 日至 113 年 10 月 18 日,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 |
四、 | 即日起受理線上報名 https://mymcu.mcu.edu.tw/product/2020051101 或 來電報名專線(03)359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