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10 月 3 日桃教特字第 1120100278 號函(計達)函頒本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總體培訓課程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市預定於 113 學年度將魏氏智力量表第四版全面更換為第五版,請貴校尚未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五版施測資格之心評人員儘速報名參加培訓研習。 |
三、 | 本案研習資訊(尚未額滿之場次)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每梯次 70 人。 |
1、 | 已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四版施測資格者優先錄取。 |
2、 | 欲取得魏氏智力量表第五版之各階段心評人員。 |
(二) | 地點:本市龍岡國中。 |
(三) | 日期及時間: |
1、 | 寒假第二梯次: 113 年 1 月 29 日及 30 日、 2 月 27 日、 3 月 23 日及 3 月 31 日。 |
2、 | 寒假第三梯次: 113 年 2 月 1 日及 2 日、 2 月 27 日、 3 月 24 日、 4 月 13 日。 |
四、 | 請參加人員於欲報名場次日期一週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 |
五、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本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倘適逢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 |
六、 | 檢附本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總體培訓課程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