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二)本校 112 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
二、主旨:
(一)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提高美術教育水準。
(二)發展多元智慧,提昇孩子發揮專長,接受認同,並由肯定中增強學習能力。
三、應徵類別及說明:
(一)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 (約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二)書法類:
-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參賽者作品若送至全市選拔後,獲得參賽權,選手則須於指定時間至比賽現場書寫。
(三)平面設計類: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四)漫畫類:
-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五)水墨畫類:
- 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0~35 公分 × 60~70 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 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六)版畫類:
- 大小以四開(約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 (2)親自製版 (3) 親自印刷。
-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 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四、組別:
- 繪畫類:低、中、高年級
- 書法、平面設計、漫畫類、水墨畫:中、高年級
- 版畫類:高年級
五、比賽方式:
(一)每件作品限以一人創作方式。
(二)收件日期: 112 年 9 月 13 日(三) 10 : 10~10 : 30
(三)收件地點:學務處。
(四)評 審:由學務處聘請藝文科任教師及相關專長教師參與評分。
- 繪畫類低、中、高每班各送三件;一年級各班自由參加。(儘量選不同的學生,讓大家
都有機會參展)。
- 書法、水墨畫、平面設計、漫畫類中、高年級每班至少一件,版畫類高年級每班送一件。
七、經費:本比賽經費自校內經費,學生活動費項目支出,概算表如附件一
八、獎勵:
- 繪畫類依年級,其他類別依年段擇優選出前三名及佳作數名,得獎作品擇優送全市美術比
賽參賽。
- 前三名及佳作數名依照本校金點獎勵制度頒發點數集點卡與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