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2 年 4 月 27 日南大視訓字第 1120007399 號函辦理。 |
二、 | 本學分班為增進教師視覺障礙教學專業知能,未來協助擔任或儲備為視覺障礙教育巡迴教師,或具視障專長之特教班教師等。 |
三、 | 旨揭學分班摘要: |
(一) | 薦送資格對象: |
1、 | 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2、 | 師資培育機構之在學視障類公費生。 |
3、 | 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
(二) | 修習課程學分數: |
1、 | 第一階段 10 學分: 112 年 7 月 3 日至 112 年 8 月 4 日、 112 年 11 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
2、 | 第二階段 10 學分: 113 年 7 月 1 日至 113 年 8 月 2 日。 |
(三) | 訓練待遇與經費: |
1、 | 學員受訓期間核予公差假。 |
2、 | 受訓期間所需費用,由教育部相關預算支付(含三天外埠參訪之交通費與住宿費)。 |
四、 | 請欲報名之學校於 112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之報名名單(學校適用版)、報名表、繳驗證件及切結書(詳如附件)報局進行本市初選。 |
五、 | 本案簡章暨相關表件亦可至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