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次賽制依領隊會議決議以,調整為預賽、複賽、四強決賽每點均採單局 31 分定勝負( 16 分,換邊), 30 平不加分,請務必轉知各參賽選手。 |
二、 | 旨揭羽球錦標賽訂於 112 年 4 月 29 日(星期六)在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開幕典禮於是日上午 8 時準時開始,請各隊務必於 7 時 30 分在司令台前集合整隊完畢。 |
三、 | 活動當日因體育館中央廣場前車位有限,僅提供各參賽機關 1 張貴賓停車證供長官停車,請尚未領取之參賽機關自即日起至 112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止,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 |
四、 | 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自 112 年 4 月 17 日起放寬戴口罩措施,惟本活動參加人員如有呼吸道症狀等不適情形,建議配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