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 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內容請參閱實施要點(如附件),其中團體組參賽人數如下: |
(一) | 甲組: 31 人至 75 人為限(得增報 6 人以下候補人員)。 |
(二) | 乙組: 12 人至 30 人為限(得增報 4 人以下候補人員) |
(三) | 丙組: 2 人至 11 人為限(得增報 2 人候補人員;參賽人數若只有 2 名,僅開放其中 1 名候補人員替補)。 |
三、 | 比賽報名注意事項: |
(一) | 報名日期:民國 106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至 10 月 25 日(星期三)截止。 |
(二) | 報名方式:請逕上「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完成線上登錄,並列印紙本,以限時掛號於 10 月 25 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輔導室特教組收(地 址: 33056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 122 號),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時歉難受理。 |
(三) | 請參閱旨揭實施要點第陸條規定,注意報名及上場參賽人數限制並核實處理,避免資格不符,衍生取消參賽權或扣分等爭議。 |
四、 | 本比賽報名作業涉及學生重要權益及全國參賽代表權,爰請各校務必將比賽相關訊息以聯絡簿或通知單等方式確實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勿僅以網路或公佈欄公告,以維護學生權益。 |
五、 | 依據旨揭實施要點第壹拾貳條規定,凡參加本比賽之競賽員(學生)、隊職員及各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或機關准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或到場參賽證明。 |
六、 | 如對本比賽報名有任何疑問,請洽中興國中輔導室特教組,聯絡電話:(03)3694315 轉 610 ,傳真:(03)3792430 。 |
七、 | 檢送旨揭比賽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