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視力保健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擬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親師生視力保健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其視力保健核心能力,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同時加深及提醒定期視力檢查與矯治追蹤的必要與重要性。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
(二) | 參賽學生獎勵: |
1、 | 第一名(各組 1 名,共計 3 名):獎狀及禮券 1,200 元。 |
2、 | 第二名(各組 2 名,共計 6 名):獎狀及禮券 800 元。 |
3、 | 第三名(各組 3 名,共計 9 名):獎狀及禮券 500 元。 |
4、 | 佳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 1 紙。 |
(三) | 指導老師獎勵:依據本局 110 年 7 月 20 日修正之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之「附表二、文教活動與競賽活動」-指導各項文教競賽活動獎勵基準規定,第一名嘉獎 2 次、第二名嘉獎 1 次、第三名獎狀 1 紙、佳作獎狀 1 紙。 |
四、 | 上述禮券及獎狀將於 112 年 4 月底之前由大有國小協助通知領取。 |
五、 | 本案建議各校可規劃於寒假作業中辦理,請有意參加者於 112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郵戳為慿)前將作品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送(寄)至大有國小(地址: 33052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 220 號)學務處收,並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視力保健繪畫比賽」字樣。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大有國小學務處蔡主任,聯絡電話: 3577715 分機 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