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政府 111 年 9 月 28 日府人力字第 1110271083 號函辦理。
本案為市府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其中有關臨時人員考核紀錄表及薪資分級表調整,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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